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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平地方是非常好的,历史上为保留下一些有意义极美丽的东西,物质生活极低,人极和平,春天各处可放风筝,夏天多花,秋天有云,冬天刮风落雪,气候使人严肃,同时也使人平静。
一九三一年六月 北平 由达园致张兆和 沈从文
一年前的今天,此时此刻,我站在北京西站北广场上,背着巨大的背包拖着38寸的大箱子茫然四顾。眼前是拥挤的人潮和滚滚车流,我和死党站在一片嘈杂中似乎突然踏进了广角镜头,像一滴水瞬间砸进大海。
然后,一年唰地就过去了。片段很多,有的日子过得飞快,有的又格外漫长。
如果用两个字形容北京我大概会说“蓬勃”。千年厚重的文化积蕴没有使这城市怠惰凝滞,清晨的阳光下那些名字古朴的大街融合了诗意与朝气,仿佛踏上就会涌出干劲儿。
这一年,也曾遇上一些不开心的事,就像我在任何城市都可能遇上的一样。然而有一点是决计不同的,就是令我意外的“自由”感。我曾觉得可以在许多与家乡类似的城市中体会到这种自由,却没想到北京也是如此。“自由”源自它的广阔与宽容,不必追求过分的精致,不必在某种千篇一律的价值线上挣扎。你可以选择任意你喜欢的方式生活下去,可以在这城市的一角自由地描绘人生。这里的人大多活得自信又自在,因此坦然,因此怡然自得。
它很匆忙,却没有多么浓重的金钱气息。人们嘈杂熙攘热闹非凡,生活十足地接着地气儿。它四季鲜明,大风大雪大太阳大蓝天,永远是扑面而来的凛冽。
CBD步履匆匆的精英白领,胡同巷子提笼观鸟的老少爷们儿,长衫马褂混着南洋北海的ABC,谱成千万种表情。
长安街的朝霞,南锣鼓巷的午后,鼓楼大街的夕阳,景山后街的夜幕。灯红酒绿的后海,光怪陆离的三里屯。
我很遗憾没有生在从前的时代,见识一下旧时的北平,领略地道的北京城风味。但现在的北京仍然是我喜欢的,给我无穷力量的一片土地。那些魅力并非源自某个人,某件事,而是这城市的气候,水土,街道,砖瓦,草木阳光,人情风貌。每个城市都有善良的人与美好的际遇,却不是每个城市都有这样的风景。
北漂,尽管是“漂”,却仍然因活得充实而心满意足。生活与生存,差距大概并不是车子房子户口,而是有没有找到其中的乐趣享受,并不断发掘。来北京遇到的最好的事,便是我比自己想象中更喜欢这座城市。
抵达北京一周年。
在这里遇到成长,遇到力量,遇到风景,遇到生命中的小小奇迹。
那么,来年也请多多指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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约在了学校门口见面,算是久违的老地方。
下车的时候就觉得有点紧张,踏着高跟一路走过去,街边的店,道旁的树,要等的人,一切都没变。“我有没有变得好一点呢”这么想着。眼前是一张张年轻的脸经过,最熟悉的神采飞扬。很容易生出“像是曾经某位同学”的错觉,戴着厚眼镜留着短发的女生,穿着无袖T恤剪着刺头的男生。
而后她们接连向我款款走来,cm是绿色风衣长卷发,游刃有余的动人气质;xm则是利落的工作装,很奔忙的样子,眉眼是一如既往的灿烂热情。
都没有变……太好了。
我们又走进那些熟悉的小路,谈笑着,有一搭没一搭地扯着以前和现在,分享他们她们的八卦。谁谁和谁谁分手了,谁订婚了谁又要结婚了。她说四班的某某要生孩子了,预产期在四月。我试图把脑中的记忆和“人妻”这样的词联系起来,眯着眼睛回忆却只能想起我们军训时的初识,她起了奇怪的外号给我,叫了我四年。
是的,我记得她微笑着弯起圆圆的眼睛,在初秋的烈日下喊我“狐狐”。
我们走过操场,说你看主席台还是那么丑。我们绕到开水房,却发现那家好喝的奶茶店已经不在了,连具体位置都想不起来。我们看见路边的书报亭,笑说现在摊子大了好多。我们经过食堂大楼,看着改造一新的样子试图还原它当年的景象,我说我们那时候一起在这里买锅巴和玉米豆,cm说那边原来是个窗口我们总在排号买砂锅,xm说二楼的食堂甜经常来买炒拉条子,我们抢着絮叨这些琐碎的往事,快乐地大笑起来。
我们走向宿舍,改成出租房的宿舍楼已经没有以前的齐整,楼梯口小卖部和一脸严肃的楼管大妈都不知所踪。曾经的女生宿舍楼现在变成男女混住,对面的103已经被男生占据。cm大胆地去敲了原来属于我们的那扇门,里面倒还是姑娘,温和地任由我们这样冒昧又突兀地进去交谈,我们笑着发现连床帏床单都有很多一样的花色,房间也是一样的杂乱和温暖。
我有点怀念那间简陋的小卖部。5毛钱的“辣辣”和黑米冰棍,在无数个夜晚与夏日午后抚慰了我们浮躁的心。
我们后来去吃了火锅,在蒸腾的雾气中笑说战斗力不减当年。我们沿着街边行走,去纬二街那家瑶瑶买了好喝的酸奶混饮。我们打车去唱KTV,在将近零点的午夜打电话给远方的甜,给她听当年在下铺最喜欢放的歌。
后来我们在KTV门口分开,简单地挥手,没有拥抱或者不舍,就好像当初的每一次短暂离别。
我们说了很多过去的事,聊了很多有趣的事,而我最开心的,是你们都没变。
就像我走在那些路上,仿佛转头就能看到cm穿着雪青色的卫衣站在我身边,给我一个大大的笑容,附带极其可爱的酒窝和虎牙。我们好像正在扛着被子要去楼后的空地晒,或者拎着呼啦圈来一场半小时的减肥锻炼。
就像我每每回忆起大学生活的序篇,就能看到xm穿着白色的泡泡短袖,热情地站在对面的床前招呼我,有着丰富的手势和大嗓门,笑靥如花,可爱至极。明明站在阴凉的宿舍内,却好像揽进了一室的阳光。
那些画面日渐生动地浮现上来,我们一起看六人行笑声震天;我们打屁聊天说着串味儿的各地方言;我们在穷得叮当响的学期末聚餐,数着签子吃麻辣烫,刚刚好吃够十块钱。
曾经的很长一段时间,大学生活留在脑海里的笼统印象是铅灰色。西安特有的干冷的冬天,灰白的天空与渗骨的冷风;或者燥热的粘腻夏日,傍晚不期而至的瓢泼大雨。我提着水壶走在狭长的小路上,我抱着书本趴在图书馆陈年的木桌上,我穿过尘土飞扬的操场,跑过树荫下长而又长的小巷。这些画面都像是刻板的陈年素描,带着僵硬的氛围,薄薄的铅灰色。
而在此时此刻,那些镜头都褪去了,换成许多飞扬恣肆的笑容,时光里寻常朴素的情节,她们在一个又一个的慢镜中起舞,调子明快鲜亮。画面只剩阳光与色彩,生动如夏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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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于和老妈谈了这件事。我说,我现在和一个女生在一起。
我们进行了和想象中一样的长谈,非常冷静,非常温和,虽然彼此都知道有些事情确实造成了伤害。
老妈说,我不能认同,也不能接受。要祝福你这段感情,我做不到。你不要和我谈她别的事,我没有心情。
但老妈也说,我们彼此都试着慢慢转变想法吧,虽然我可能会很困难。
老妈还说,无论是和同性还是异性,你都要认真对待感情,绝对不能游戏。
这些我觉得已经足够了……我不奢望被认可。我在这世上最重要的人,最亲爱的人,能够给我一份容忍,已经是无上的慈悲。
我们聊了很久很多,老妈试图从各个方面分析这段感情的错误性。
但是,当她的快乐开心成为你情绪的标尺;
当你想把很多很多东西都交给她放在她手里;
当你对她的期待和渴望远远超过朋友的界限;
当你看到她就觉得世界上最好的宝物就在你面前;
当这一切都发生的时候,我已经想不到第二种可能性了……想不到了。
当我喜欢你的时候,你居然也在喜欢我。这就是现在的我所能想到的,全世界最好最好,最好的事情。
我们有太多太多的差异,不合适,甚至很多地方都大相径庭。然而在茫茫人海中,在千万年时间的荒野里,居然就这样走到了一起。
像任何一段感情一样,它可能会遭遇困境,也可能走向终结。
但即便我再开始一次恋爱,我爱上一个男人,我可能会爱他的才华,他的性格,他的相貌,甚至他的学历工作家庭背景。但我不会再像这样无所顾忌毫无缘由地喜欢一个人了。属于22岁的心无旁骛的喜欢,这辈子也只会有这一次了。我这么想。
是的,我坐拥和每个恋爱中人一样的快乐,却不敢奢想她们将会拥有的未来。“明天”和“以后”,都像是某种不怀好意的咒语,像高悬空中总有一天会坠下的达摩克利斯之剑。逼迫得一切都如履薄冰,醉笑其中却不可言说。
我不知道未来会怎样。或许走下去,或许不爱了。
就让时间来替我决定这一切吧。我只管过好眼前这一秒。
我相信秒秒的瞬间,我不信年年的永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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久违地去游了泳,推开更衣室的门就闻到扑面而来的消毒过的池水味儿。气味总是能迅速调动起沉寂已久的某些细胞,把记忆以最立体的方式重现回来。
水下永远是最让人有安全感的地方。四肢都好像要融化在水里。歌声,笑声,嘈杂吵闹声,所有的一切都被吞噬掉,世界安静得像一片虚空。身体以反重力的方式自在地行动,奇异的自由感。
游累的时候枕着浮标看玻璃天顶上面的天空,从白色变得苍蓝,暮色渐沉的时候天色总有一段时间格外迷人。忽然就想起高三的教室外那片小小的天空,我在无数个晚自习上看它变换颜色,想着茫然的未来,手边是一摞一摞的课本和习题,身旁是投契的同桌与好友,窗外的树梢上偶然停了不知名的鸟,楼下有占了大半条路的小摊商贩,和挤作一团的穿着蓝白校服的学生,吵嚷的声音一路传进坐在四楼的教室,是幸福又普通的每一个日常。
时间,它倒也走得这么快。
洪流一样的时间。让陌路人执手,也让相爱成怨怼。抚平伤痛也撕出裂痕,水滴石穿,沧海桑田。像是庞大却不动声色的神物,抓不住的虚无。
未来,我一秒种都不敢想的未来。我说活在当下,我说今朝有酒今朝醉,我说我相信秒秒的瞬间我不信年年的永远,我说就当每一天都是世界末日那样度过吧。
我把这些话说出来,写在纸上钉在墙上,在每个可能的瞬间反复告诉自己。因为总有那么一些时候,勇气和乐观像全部都被抽真空了一样,遍寻不着。像是第一次上台的小丑,带了一个假面笨拙地动作着,我在厚重的油彩下看向台下的观众,心脏像悬在万丈高空。从未有过的恐惧和软弱,茫然与仓惶。
只能让自己变得强大。
变得强大,变得更强大。以前是为了自己,现在是为了我们。我想要强大到能够保护两个人的感情,对抗岁月流光与心里叫嚣的每一只怪兽。
我的小船小小的
缤纷带一点灰色
属于你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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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03-25
有没有一朵玫瑰永远不凋谢 - [_冥想盆]
3号那天去电影院看了《战马》。动物主题的片子总是容易使人感动的,它们的眼睛里印着纯粹,和着情节又似乎添上了诸多说不清又化不开的情感,越发容易直直戳进心里去。
其实去看这电影的主要目的还是看大银幕的Benedict,我跟所有人说要看战马,说那是斯皮尔伯格的大片嘛,显得很理所应当的样子。其实斯皮尔伯格的电影除了E.T.和辛德勒的名单我都没看过,我纯粹想看一眼大银幕上的BC罢了,立体声效果下他那把低沉声线想必也更秒人吧——我HC地想。
然后果然没有失望。除开那些以情动人的温柔片段,感官上狠狠敲击了我的是BC和那位金发军官赛马的情节。我看着他骑上那匹英俊得无以复加的黑马,昂首执剑,挺拔如松,身边是温柔坚韧的副官。他相信自己将打一场必胜之仗,意气风发,眼角眉梢都是昂扬的战欲与快意。
……所以如此迅速的折戟才让人不忍直视,我看着他在该死的剧情里低下高昂的头颅,宁愿他像金发副官那样直接死掉。
多希望在另一个肆意妄为的时空中,他就与黑马这样作伴,能出生入死却没有性命之虞。纵情沙场,百战百胜。挥霍青春与豪情,直到最后一秒。
记得当时看《金陵十三钗》,我喜欢的地方有很多处。但唯一一段流眼泪的,是十二个金陵女子唱起秦淮景。吴侬软语一句句勾到人心里,她们就在那样的歌声里款款走来,穿着最最精致的旗袍,行走在不真实的梦境中,犹如被天堂的圣洁光晕所包围,斑斓的虚幻时空中她们风姿绰约。暗波流动,光影迷离。我和书娟一样看着她们骄傲走近的身影,看着那份不可思议的风情,歌曲哀婉凄绝,容姿却只有纯粹的美,美到极致。
越来越长大之后,变得很容易被纯粹的“美”的事物所打动。学生时代好像对“纯粹”与“美”都无甚概念,最经常的是被文字里的情绪感动,为微小的共鸣而触动,总是一些积淀和酝酿许久的、隐蔽在静水流深之下的事物才能击中自己,或者说,是大脑先于心脏被击中,然后才顺理成章地觉得,被打动了。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,另一种情绪抢在大脑的意识之前攻占心脏,毫无征兆地开启泪腺或者别的什么。在那些纯粹的“美”面前,思维已经退后了许多。
那些又美丽,又纯粹的东西。锋芒毕露的,毫无遮掩的,骄傲恣肆又一往无前的,天生的,直接的。
想起学生时代总喜欢听慢歌,听校园民谣,听八十年代的老歌,听苦情的口水歌。而老爸喜欢飞儿乐队,老妈喜欢听林肯公园。聊起来的时候老爸说,“我已经老了,所以更喜欢有活力快节奏的”。而我在慢悠悠被时光浸染的旋律里,新奇地体会着久远的魅力。
总是这样,喜欢的永远是对立面,是自己在人生的选择分支里没有走上的那一条路,是自己未能抓住的过去或是摸不到的将来,是自己向往却已经无法实现的样子。不同于选择了这样面貌的自己,他们的周身都散发出光芒。扑面而来的美好与生命力让人无法企及,却又挪不开目光。
有没有那么一朵玫瑰,永远不凋谢。永远骄傲和完美,永远不妥协。








